

附件1:
湖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网球团体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三、协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网球分会
武汉体育学院网球学院
四、竞赛日期:2016年4月22—24日
五、竞赛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鉴湖校区网球场
六、参赛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项目:男、女甲、乙、丙组团体赛
八、比赛用球:待定
九、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须有医院体检证明(以医院在报名表上盖章为准),适合于网球运动。
(二)各参赛学校必须参加个人保险,报到时出具保险证明,签署安全风险责任承诺书,方可参赛。
(三)每位运动员只限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分别参加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经高考录取并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注册在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1、甲组
(1)普通高校非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
(2)普通高校非经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
(3)普通高校非经六部委政策免试就读高等学校的优秀运动员;
(4)本科录取时符合第(1)和第(2)及第(3)款,正常录取的普通高校在校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2、乙组
普通高校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达到二本线和二本线65%录取的学生。
3、丙组
普通高校体育院系及体育院校(不含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学生。
4、成教、夜大、函授、培训班、短训班、大专的学生均不能报名参赛。
5、各校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6、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每队5名。
7、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经确认后参加比赛。
十、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视参赛队数确定组数,小组团体赛必须打满三场,如一场弃权,视为全场弃权。
2、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视分组情况。
(1)若分两组,各小组取前两名,即A组第一名对B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对A组第二名,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小组第三、四名进行同名次赛,决5-8名;
(2)若分四组,取小组前两名,即A组第一名对C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对D组第二名,C组第一名对A组第二名,D组第一名对B组第二名,胜者决1-4名,负者决5-8名;
(3)若分八组,取小组第一名,采用交叉淘汰和附加赛决出1-8名,即A1- E1、B1- F1、C1- G1、D1- H1;
(4)团体比赛少于5队(含5队)的组别直接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3、团体赛出场顺序为单打、单打、双打,团体赛必须由3人完成,单打运动员可兼双打,但一名运动员不能进行两场单打比赛。
4、比赛均采用一盘决胜(无占先)、平局决胜制(有占先),所有比赛可采取信任制的方式进行。(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更改赛制,但原则上同一轮次的赛制相同)
5、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并按规定处罚。
6、赛前5分钟各队将出场秩序表交裁判员,本场比赛运动员必须同时到场,双打比赛在第二单打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可向裁判员提出换人。
7、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与疾病均由个人承担)。
8、参赛时请携带有关证件,以备检查。
9、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最多不超过20分钟。
十一、抽签方法:
由承办单位主持抽签仪式,按照以往比赛成绩设立种子。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每组录取前八名(少于8队时减一录取),颁发奖杯、证书。
十三、赛事监督:
裁判长和裁判员均由承办和协办单位担任。
十四、报名、报到及收费:
1、报名地点:武汉体育学院网球学院办公室(校史馆一楼)
3、 报名电话:027—87191085(办)18986113940
4、 联 系 人:陈老师
4、报 名 费:每队400元
5、报名日期:
2016年
4月
20日
报名截止。
十五、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1、时间:
4月
22日
16:00 —18: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体育馆体育部办公室。
十六、其 它: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解释或及时增发补充通知。
3、大会竞赛委员会有权调整赛程,比赛中裁判长有权临时变更比赛场地和时间。
4、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主办单位保留本次比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2:
湖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网球
团体锦标赛报名表
(请点击下载)